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工作的通知
06.05.2015 16:17
本文来源: 财政厅
各州、市财政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名金融保险公司,省属各高等院校,有关中央驻滇单位:
为贯彻《会计法》关于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的精神,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步伐,实现“科教兴滇、人才强省”战略,根据《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云南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5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工作。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有较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从事财会工作3年以上;
3.工作实绩突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4.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二)具体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经济学或管理学学科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培养对象的选拔
各州、市财政局,省属各部门,各金融保险公司,中央驻滇单位要根据《云南省财政厅2015年省级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实施方案》(附件1)所规定的选拔对象、选拔条件及选拔程序,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在职会计人员报名,确保今年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
(一)预报名阶段
2015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的培养工作,省财政厅将依托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作为培养平台。符合条件的在职会计人员可根据两所学校的招生简章,先行填写《云南省2015年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4)。并根据表中“拟报考学校及类别”,直接将登记表报送相关学校。具体报名时间按招生简章执行。
(二)正式报名阶段
两所大学收到2015年在职会计硕士招生报名登记表后,由学校对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预审查,经审查符合《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在职会计硕士”培养条件的考生,由学校通知其参加网上正式报名,以确认报考资格。云南财经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合作开办的MPAcc专业,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2015年7月;云南大学招收的MPAcc,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2015年10月。
(三)考试与入学时间
云南财经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合作开办的MPAcc,考试时间预计为2015年10月,入学时间为2016年春季;云南大学招收的MPAcc,考试时间预计为2016年1月,入学时间为2016年秋季。笔试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凭复试通知参加面试,经复试合格后,方可入学。
三、培养时间与地点
云南财经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合作开办的MPAcc学制为2年,授课地点为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云南大学开办的MPAcc学制3年,授课地点为云南大学校本部。具体安排参阅招生简章。
四、培养费用
按照《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要求,为鼓励我省会计人员参加高级会计人才培养项目,凡符合报名条件并入选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取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会计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者,由省级财政对其学费给予适当补助。
五、联系方式
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杨 婕,周 龙
联系电话:0871—63637375, 传真:63615309
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刘力 ,黄洋
联系电话:0871—63131126,63138488,
刘力(13987166593)黄洋(13888571424)
传 真:0871—63138488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张晓明
联系电话:0871—65031210、65033493
传 真:0871—65031637
云南省财政厅
2015年4月21日 附件1.云南省财政厅2015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实施方案.doc 附件2.云南财经大学2015年在职会计专业硕士(MPAcc)招生简章.doc 附件3.云南大学2015年在职会计专业硕士(MPAcc)招生简章.doc 附件4.云南省2015年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招生报名登记表.doc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6.05.201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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