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顺利完成2017年国家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15.12.2017  18:03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2017年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999号)、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印发 “2017年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要求”的通知》(总站土室 [2017]258号)和《云南省2017年土壤环境例行监测方案》的内容和要求,云南省确定土壤例行监测点位466个,10个无机重金属项目,分析测定任务由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分析室承担。

分析室检测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环境质量管理相关规范和要求,对2017年9月18日至11月3日接收到的565个土壤样品,采用原子吸收光谱仪、测汞仪和X射线荧光光谱仪等设备进行分析测定。本次土壤例行监测工作于2017年11月27日完成,共出具监测数据7233个。

本次土壤监测任务的完成为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提供了基础数据,为管理部门有效开展土壤管理工作提供了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