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被害人传递司法温暖 昆明官渡:2015年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93万余元
24.02.2016 10:26
本文来源: 检察
“拿到这些钱,孩子终于能完成学业了……”近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救助金发放仪式上,被害人李某的妻子接到8万元司法救助金,十分激动。当天,21名司法救助对象领到了期盼已久的温暖救助金。
司法救助是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近年来大力推进的一项工作。据该院控申科科长许雪舟介绍,为提高救助质量,该院建立了联动机制。在检察机关内部,案管中心、公诉科在办案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控申科;在外部联动方面,对案情简单、救助金额小的案件与法院联合进行救助。2015年以来,该院内部移送救助案件3件;与法院联合救助8人,小额救助金累计3.6万余元。
“不管是被害人申请还是检察院办案中发现的救助线索,都要先到法院调取卷宗反复核对,深入实地调查,询问本人态度,确保司法救助金公平公正发放……”官渡区检察院检察长傅轶迅介绍说。严格救助审批程序和标准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该院把救助的标准分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6类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
此外,官渡区检察院在实施救助过程中,克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尽量做到“三个结合”:即经济救助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对被害人申请救助金的同时,通过释法、说理缓解其对社会的不满甚至愤怒的心理;经济救助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积极开展无偿法律援助,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对于暂时未列入救助范围或者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帮助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有效地维护被害人权益。
据统计,2012年以来,官渡区检察院共协调开展司法救助案件84件,救助金额高达390余万元,仅2015年就办理33件,发放救助金93万余元。
本文来源: 检察
24.02.2016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