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提前超额完成2014年全省就业工作目标

09.12.2014  11:17

  多措并举    狠抓落实

我省提前超额完成2014年全省就业工作目标

 

2014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高校毕业生人数创历史新高的严峻就业形势,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攻坚克难,通过认真贯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层层落实目标责任,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技能培训稳定就业,提升服务帮助就业,确保了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省政府下达的就业创业核心指标提前超额完成。

  截至2014年11月,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68万人,完成全年33万人目标任务的108%;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04万人,完成全年8万人目标任务的11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63万人,完成全年6万人目标任务的110%。共帮助1916户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实现了动态清零的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3.99%,控制在4.3%的年度目标以内。全省“贷免扶补”及小额担保贷款共计扶持12.05万人成功创业,完成目标任务的100.4%,发放创业贷款80.4亿元,带动就业30.2万人。截至2014年10月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6.6万人,完成20万人目标任务的133%;新增农村劳动力首次外出就业23.3万人,完成20万人目标任务的116%。

  2014年全省主要就业目标任务能提前超额完成,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的举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就业创业工作摆在“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高度来统筹安排。年初,省委、省政府将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扶持自主创业目标任务列入全省“十件惠民实事”之首。今年5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促进就业暨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门安排部署了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就业创业工作,明确提出促进就业创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为各项就业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高位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创业是就业之源。今年1至11月,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通过实施“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成功扶持12.05万人实现自主创业,新增发放贷款80.4亿元,实现带动就业30.2万人。其中:“贷免扶补”扶持60031人创业,发放贷款38.6亿元,带动16.3万人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60469人创业(含劳动密集型小企业150户),发放贷款41.8亿元,带动13.9万人就业。目前,我省创业小额贷款当年新增发放金额列全国第3位。从2003年以来,全省累计发放贷款总量突破400亿元,争取中央财政贴息资金超过36亿元。实践表明,小额担保贷款作为创业促就业的一种重要手段、一项惠民工程,对推动和促进群众性创业就业作用显著,深受广大群众的拥护欢迎,为稳定就业局势,促进经济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突出抓好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按照省政府要求,牵头拟制了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措施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20条新政,启动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从2014至2017年,力争扶持2.5万名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6万人就业。通过“扶助、资助、贷款、投资”四种形式,落实我省大学生创业扶持“十百千万”工程。从2014年至2017年,每年评审10个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对100个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无偿资金资助;对1000个经现行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期满,市场前景好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二次财政贴息贷款扶持;对10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经评审认定的高校毕业生网店创业项目和实体创业项目给予网店创业补贴和场租补贴。目前,通过明确大学生创业扶持比例,加大创业培训和扶持力度,全省“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已成功扶持8700名大学生自主创业。二是多渠道多形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登记,积极与教育部门和高校联动,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提供“一对一”就业服务。从2013年7月开展至今年11月底,全省累计有8.15万名高校毕业生进行了就业服务登记。继续推进高校毕业生“走出去”就业计划,实施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开展就业见习。截至三季度末,我省大学生到省外就业人数已超过1万人,占全省生源毕业生就业总人数近8%。三是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措施进一步完善。对全省8845名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个藏区县和8个人口较少民族以及残疾在校毕业生发放了每人1000元的求职补贴;组织启动了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各地共举办专场招聘会160场次,提供就业岗位12万余个。此外,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组织专场招聘会574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87%。

  加大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一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现新突破。组织开展了首批45名云岭首席技师选拔认定工作,指导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大宣传力度,举行云岭首席技师授牌仪式。指导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抓紧落实新技师培训资金,指导各州市做好新技师培养工作。二是加大了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工作方案》,提出了今年开展农民工培训23.4万人次的目标,包括就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7000人次、创业培训2.7万人次。截至10月末已培训24万人次,完成培训任务。三是实施了“两后生”培训行动计划。按照“人社牵头、县乡组织、学校承办、部门监管、家庭支持、学生参与”的原则,组织“两后生”开展了技工学制教育、劳动预备制培训和短期技能培训。四是加大职业能力建设力度。争取到国家基础能力建设项目2个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实施了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者和师资队伍培训;举办了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和第六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云南省选拔赛;围绕我省重点产业组织开展全省性职工技能大赛,职工技能水平明显提高。

  逐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一是建立就业宣传“五位一体”新模式。结合青年就业群体对新媒体使用频率高的特点,联合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建立了集平面媒体、广播电台、微博互动和网站、微信“五位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宣传全新模式,用更加贴近劳动者的形式和语言加大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力度。二是组织实施好各项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实施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展好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进园区、进社区”活动,强化活动效果,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三是继续加强就业援助力度。开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绿色通道,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对象给予重点帮扶;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1至11月,全省共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32.5万册。

  加强对受灾群众的就业援助帮扶。拟制出台了关于支持鲁甸、景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救助和社会保障政策,制定了扩大就业援助范围、开发暂时性公益性岗位、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吸纳灾区城乡劳动者就业、鼓励灾区城乡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在灾区重建项目中优先使用灾区城乡劳动者、积极帮扶灾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保障灾区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落实受灾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等救助措施,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促进灾区城乡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保障灾区群众社会保险权益,保持灾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