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04.2016 12:0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与驻地政府的联系、沟通工作。对我省各部门、各州市驻广州办事处的工作予以指导,加强与我省驻粤(穗)企业、单位的联系并提供相关服务。
2.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牵线搭桥和协调服务。收集和编发对我省适用的相关信息,供我省有关领导和部门决策参考。宣传、介绍云南,为云南经济发展服务。
3.做好对各上级机关领导和省级机关各部门的接待工作。积极为我省到办事处所在地公务人员提供服务。
4.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办公厅交办的其它任务。
5.做好办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4人。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2.57万元,其中:
1.公车运行费预算数12.57万元,2016年度公务用车共6辆,费用支出主要是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含工作误餐费)。
3.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用来配合省招商局赴港澳招商引资支出。
四、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2.57万元大于2015年预算数4.18万元,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减少0.82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不变。
3.增加了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数5万元 附件: 云南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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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6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