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平甸乡财政所及时发放退耕还林补助

05.01.2015  14:42

为确保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新平县平甸乡严格按照县级下达的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计划,到各村对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的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没有达到合格标准的地块进行检查,切实搞好补植补造,做到“退一片、造一片,成一片”。

截至2014年底,新平县平甸乡共完成退耕还林面积1284.6亩,通过一折通对2014年的343户退耕还林户按每亩125元的补助标准,共兑付资金16.06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平甸乡生态环境,让农民享受到了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