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三规范”强化社保资金管理

08.05.2015  10:47


一是规范资金核算。实行财政统一管理、专户核算,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在国有商业银行开户,并按基金种类及项目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确保基(资)金专款专用;将各级财政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全部转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时根据经办机构的用款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批拨付,确保资金安全,避免挤占挪用;按月与税务、银行和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对账制度,按规定及时传递资金信息、互相监督、确保社保基金数据真实、安全。

二是规范监管制度。制定和完善《师宗县社保中心基金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及《师宗县社保中心计算机设备管理、安全控制、数据备份、操作人员管理》等管理办法,对会计、出纳、计划、统计、稽核、复核等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制度、业务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职责划分清楚,使机构之间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形成了一套严密的内控体系。资金拨付过程中,采取“经办机构申请、单位领导批准、财政社保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批示、财政监督审查”的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使社保基金在使用中责任明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三是规范拨付流程。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审批机制并实行张榜公示制度。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等用于安排个人和家庭补助的社会保障资金,由村(社区)、乡镇审核、申报,民政局审批、核算,财政局复核、拨款。信用联社开设个人账户,以“存折”方式直接发放,补助对象持折(卡)到就近的信用社领取,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效率。严格按照《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各级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拨入救灾资金专户,使用时,根据民政部门调查的受灾情况,由民政部门提出意见,联合财政领导签批,下拨到乡镇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