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着力推进生态创建 支撑生态文明建设
创建生态县、市、区和生态乡镇、村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国家和省按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指标体系和工作要求,明确“创建生态市(区、县)、生态乡镇均必须首先编制生态市(县、区)建设规划和乡镇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两年以上才可提出申报申请”,“生态市建设应有80%的县达到生态县的建设标准,生态县应有80%的乡镇达到生态乡镇的建设标准;生态乡镇应有80%的行政村达到生态村的建设标准,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应重点解决集镇和村庄的环境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玉溪市以规划为先导,结合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自下而上着力推进生态创建,有力支撑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一是市、县区环保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全市一区八县、7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672个村(居)委会的自然环境条件、经济发展状况、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不同,确定了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创建思路,优先选择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实力强,基础设施比较完善,领导班子对创建活动认识到位,创建积极性高的县、乡镇、村社率先开展创建工作。市县环保部门积极深入乡镇开展技术指导,配合做好申报材料编制和考核指标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邀请省、市专家对条件成熟乡镇的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核把关,对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着力抓好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截止2014年11月,市级已编制并正在实施《玉溪市生态市建设规划》。一区八县均编制完成了《生态县区建设规划》,除通海、澄江两县尚未通过省环保厅组织评审外,其他县区均已通过评审并由县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全市纳入创建范围的72个乡镇(街道)均完成了《乡镇(街道)环境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并按规划内容多方筹措资金抓紧开展重点工作任务和工程项目的实施。
三是积极开展申报。今年以来,市、县环保部门组织华宁县宁州街道、新平县漠沙镇、平甸乡共3个乡镇(街道)完成了国家级生态乡镇的申报工作,已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查,并推荐上报国家环保部等待核查。组织元江县澧江街道、红河街道、因远镇、曼来镇,新平县水塘镇,澄江县右所镇、九村镇共7个乡镇(街道)完成了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的申报工作,已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申报材料集中审查和现场核查。同时进一步加快推进市级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完成了澄江县30个村申报市级生态村的现场检查,命名了新平县漠沙镇胜利村等95个行政村为“玉溪市市级生态村”。新平县、峨山县、华宁县在满足80%的乡镇创建成为生态乡镇的基础上,正在开展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创建材料的整理工作,将于明年初正式提出申报申请。
截止目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命名了八批322个乡镇为云南省生态乡镇(2013年改为生态文明乡镇),玉溪市共有41个乡镇榜上有名,其中峨山县8个乡镇(街道)实现了云南省生态乡镇全覆盖,新平县12个乡镇(街道)已有10个乡镇创建成为云南省生态乡镇。在国家环保部命名的1427个国家生态乡镇中,玉溪的新平县原桂山镇(现调整为桂山街道和古城街道)、华宁县华溪镇、峨山县小街街道、塔甸镇共四个乡镇(街道)名列其中,为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