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环保局到弥勒市环保局协调对接盘溪七犀潭饮用水源地补给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16.09.2015  01:58

9月10日,华宁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长普廷宏带队一行4人到弥勒市环保局就盘溪七犀潭饮用水源地补给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事宜进行了协调对接。

华宁县盘溪镇七犀潭(俗称大龙潭)平均流量7.35m3/s,枯水期最小流量2.99  m3/s,年涌水量达2.32亿m3,水面高程为1146.5m,出水为地下泉水,经专家测定,为云南出水量最大潭泉,在中国大泉中出水量位居第三,是玉溪市东片区“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及盘溪镇供水水源。近段时间来,七犀潭水质持续浑浊,眼观水质有浑浊悬浮颗粒,呈红黑色,据水文资料及地下水源分界线来看主要在弥勒市辖区的北部、西部的西一镇、西二镇、五山乡及华宁县盘溪镇等地,为保障七犀潭水环境安全,华宁县环保局主动到弥勒市环保局协调对接,互通情况,并函请在该市辖区的北部、西部等地区(七犀潭饮用水源补给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弥勒市环保局表示将在前期已对周边违法采矿行为依法进行取缔的基础上,及时再次对盘溪七犀潭饮用水源地补给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双方执法人员通过现场交流经验、查阅档案材料、座谈等方式,就环境基本概况、网格化监察开展情况、排污费的征收及其系统运用、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信访及如何面对日益严峻的监察形式等环境监察业务进行了充分的学习和交流。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今后加快实施新《环保法》,解决新《环保法》实施初期出现的瓶颈现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