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检察院成功和解一起民行听证案件
27.05.2015 16:56
本文来源: 检察
近日,大理市检察院对杨某申请监督案进行听证,并在听证过程中,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
该案是一起由继承纠纷引发的案件。申请监督人杨某系三被申请监督人的侄儿,杨某的爷爷、奶奶在大理古城人民路建有两幢房产,其父亲因病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后申请监督人爷爷、奶奶在立遗嘱时,将以上房产留给三被申请监督人继承,其爷爷、奶奶去世后,三被申请监督人接受继承,并按照遗嘱对该房屋的分配和归属达成协议,杨某认为对此房产其有代位继承权,拒绝按遗嘱协助办理房产变更登记,为此,双方发生继承纠纷,三被申请监督人将杨某告上法庭。该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及再审,杨某不服法院裁决,向大理州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受案后,对案件认真审查,调阅了原审判卷宗,通过审查,认为杨某系大学一年级学生,父亲已去世,其母邓某某下岗失业,无固定经济收入,无住房,家庭比较困难,现双方当事人因继承问题,积怨很深,如果本案处理不当,会导致矛盾进一步加深,不利于其学习。且考虑到本案是由亲属之间引发的家庭矛盾,有一定的调解空间,故决定对本案进行听证时组织双方调解,在听证前,承办人制定了周密的听证方案,在听证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对申请监督人提供的新证据进行质证、认证,本着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利益和自愿原则,耐心细致地帮其分析诉讼风险和利弊得失,共同寻求妥善解决纠纷的有效方法和途经,并从情、理、利、法几方面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被申请监督人将70000元人民币兑现给了杨某,矛盾得以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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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2015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