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制定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
为保障《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实施纲要(2017—2030)》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昆明市制定出台了《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该《条例》于6月4日经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应当优化和改善交通结构,促进区域互联、城市互通、城乡对接的立体交通体系建设,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能力,建设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推进油、气、电力保障基地建设,构建以昆明为核心、辐射周边的油、气供应管网体系,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贸易市场,建设区域性国际能源枢纽。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及通道建设,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国际陆港、口岸的协调发展,推进国际(城市)配送中心建设,建设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点领域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建设区域性国际通信枢纽。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建设区域性国际智慧城市。
要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金融、健康、旅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网络化发展和智能化升级,发展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建设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鼓励金融行业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推进建设金融产业园区,组建地方金融机构,完善金融专业服务和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区域性国际金融服务中心。
支持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城市;推进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成果转化应用;培育科技型初创企业,推动小微企业创新和壮大、鼓励社会资金和人员投入技术研发等事项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对外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在教育、文化、新闻传媒、广播影视、智库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建设区域性国际人文交流中心。
加强生态绿地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花园城市;支持特色花卉生产龙头企业和重点园区建设,提高花都品牌、国际花卉博览会、国际花卉交易市场的影响力,建设世界春城花都。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升历史文化名城的国际影响力。扶持发展健康产业、健康事业,培养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建设中国健康之城。推动建设中国昆明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和国家植物博物馆,打造特色产业链,加快发展健康产业。
此外,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红线制度、生态补偿机制、污染防治机制,加强水、大气、土壤环境综合治理,以及滇池治理、城乡绿化、水源区保护、生态修复,推动绿色发展。(云南日报 记者茶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