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听取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汇报

18.03.2016  18:11
      3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代猛及执法检查组成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汤培远作汇报。他说,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作为关系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其规定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在全市得到了较好地贯彻实施。汤培远还就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作了汇报。

      听取汇报后,代猛作讲话。他充分肯定了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所取得的成绩。一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责任明确,各部门履职基本到位,取得良好的成绩。二是宣传广泛,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三是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基本到位,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得到逐步落实。四是环保目标任务考核主要指标全面完成。

      代猛指出,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还没有完全按照法律的规定编制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划;二是在污染控制及监管执法上还有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三是部门配合执法的机制尚未形成。         针对存在问题,代猛要求,一要继续加大对新环保法的学习宣传,特别是公务员队伍要认真学习新环保法,只有认真学习了法律,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守法用法执法;二要坚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推动环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三要依法做好环境保护规划,推动环保工作向前发展。四要带头守法用法执法,做到执法与服务并重。

      检查组成员子建义、杨荣盛、王萍作发言。市发改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等11个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补充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曹建文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