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的通知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研究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 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
组 长:代 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曹建文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成 员:左光荣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钟汝驹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杨世吉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主任
子建义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主任
肖天瑞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王 萍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工委主任
杨亚章 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委主任
二、起草 小组 组成人员
组 长:左光荣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副组长:黄永刚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
徐曙芳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
纪仕辉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员
工作人员:李光旭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综合科科长
赵雪梅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科员
三、 相关要求
(一)2017年4至5月份完成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调研、草案起草工作。
(二)2017年6月份完成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并适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7月份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工作;8月份法制委员会完成统一审议,并适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保留正处级待遇干部。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