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05.05.2016  19:37
  5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查映伟主持会议并作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吴正昌,党组成员谢正聪、代猛、王菊、施志胜、张正龙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讨论通过了《中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方案》。

  就进一步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查映伟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党组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负分责,各委室负具体责任。三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正确的导向来自于中央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正确的舆论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四要坚持正面宣传、正面引导,在《临沧人大》、临沧人大网站、《人大简讯》等宣传阵地上要多作正面宣传、多作正面引导;做好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

  常委会副主任肖涛,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