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党组会和主任会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相继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拉玛·兴高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二十四次会议研究了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及增补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有关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题的材料准备情况汇报,研究了人事任免事项、《关于昆明市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预案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材料准备情况和《昆明市工资支付条例(修订草案)》有关情况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嵩明县设立县级嵩明市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材料准备情况;《昆明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昆明市2018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的材料准备情况;《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修订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滇池流域“五采区”矿山关停及植被恢复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询问有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材料准备情况、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日程(草案)、《关于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调研报告》,会议同意将上述议题提请常委会审议,并决定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就滇池流域“五采区”矿山关停及植被恢复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常敏、戚永宏、赵学锋、毕惠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工)委、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