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15.10.2014  19:08
  10月15日,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查映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常委会副主任吴正昌、谢正聪、代猛、王菊、施志胜,秘书长张正龙和常委会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礼澍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左光荣作的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林业局局长杨红俊作的个人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志胜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梅生同志免职报告的说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贵祥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周平等六名同志职务任免报告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左光荣关于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免去梅生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免去周平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康飞临沧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决定任命张宁为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欧再国为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彪为临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徐向东为临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查映伟向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闭幕前,查映伟就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时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作了讲话。查映伟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精神。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就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和有关会议精神,查映伟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二要增强制度自信,更加自觉的坚持和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四要强化依法履职、敢于担当的责任,努力做好人大的各项工作,同时,要始终如一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把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严要求,从实处着眼、细处着手,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圆满完成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要高度关注“10.7”地震灾情,切实解决好灾区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贵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礼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董琦,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市三届人大代表唐文仙、秦丽芸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