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农业局认真组织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自检自查工作
近日,根据大发改西开〔2014〕508号《关于转发省〈关于国家六部委联合督查组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县农业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人员,按要求对我县2008-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自检自查。截止目前,鹤庆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建设已连续实施7年,其中:2008-2013年度项目现已全面完成,共完成基本口粮田建设19730亩,完成率100%,配套实施沟渠硬化38.5千米,建设机耕路6.66千米,改造维修蓄水塘19260立方米,坡改梯300亩,建设小水窖319件6380立方米,地力培肥19730亩,完成率分别为108%、99.5%、104.5%、100%、100%、100%;项目建设共完成投资1429.5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34.2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4.5万元,农户筹资及投劳折资170.82万元。2014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已上报并通过省级评审,待省级批复后将及时组织实施,预计2015年上半年即可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通过基本口粮田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土地产出率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项目区人均基本口粮田由项目建设前的0.45亩增至1.05亩,切实解决了退耕还林农户基本口粮田不足的问题,并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退耕还林成果创造了条件;项目区新增灌溉面积0.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773万亩,年新增粮食270.2万公斤,年新增种植业产值679.04万元,项目区农户人均增收152元,项目建设受益农户5783户、受益人口26798人,其中:直接受益退耕户4087户、人口19430人,分别占项目受益农户及人口的70.7%、72.5%,有效解决了退耕还林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项目建设综合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