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地方税务局五项工作措施 切实夯实“谁执法 谁普法”工作基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普洱市地方税务局五项措施,切实夯实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税收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具体落实,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是 健全考评机制。 健全税收“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激励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估体系,对照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制清单,加强对税收“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的考评,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不落实、工作目标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是明确 普法目标任务 。 在税收执法全过程加强普法,把“谁执法谁普法”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基础性工作并纳入地税中心工作, 着力 推进税务人员日常学法和培训制度,抓实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规划、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谁执法谁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税收执法工作与税收“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扩大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渗透力。
四是 突出 普法 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践行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与税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地税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五是重视总结推广。 注重总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好的做法,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采取多种形式总结交流、宣传推广,不断提高全市地税系统“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水平。
( 政策法规科 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