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德宏州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管理局的通知 (德政发〔2015〕78号)

21.08.2015  12:13

德宏州人民政府文件

 

德政发〔 2015 〕78号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德宏州

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管理局的通知

 

梁河县、陇川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为加强德宏州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和项目资金安全,确保如期完成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工作,实现德宏州阿昌族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德宏州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州项目管理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名称

德宏州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管理局

二、项目管理局人员

局      长:李  兵  州扶贫办主任兼       

副 局 长:高  峰  州烟草专卖局(公司)综合办公室支部书记兼

罗宏建  州扶贫办项目管理科科长兼

工作人员:李   波  州交通运输局工程科副科长

                  曾俊皓  州住建规划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科科员

                  杨  强  州林业局高级工程师

                    陈  芳  州财政局综合科科员

                  瞿云松  州农业局主任科员/会计师

                  梁泽昌  州畜牧站高级畜牧师

孙体助  州茶叶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瞿丽珠  州档案局副主任科员

杨必增  州扶贫办科员

杨枝武  州烟草专卖局(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龙云虎  云南香料烟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

州项目管理局內设一室四科,即:办公室、财务科、工程管理科、项目管理科、监督绩效科。

三、项目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州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实施工作。

(二)负责建立健全州项目管理局内设机构,制定帮扶项目管理办法和财务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办法。

(三)负责帮扶资金申请和下拨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帮扶项目的实施、验收、复验、项目评价工作和帮扶资金使用情况。

(五)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工作。

(六)负责与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外部条件。

(七)负责监督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招标。

(八)负责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工程建设资金。

(九)负责监督检查、落实工程建设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生产安全和工程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十)负责监督竣工决算编制工作与工程竣工审计工作。

(十一)负责按照有关验收规程组织验收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

(十三)负责依法开设帮扶资金专门银行账户,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设立专账单独核算。

(十四)负责完成州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德宏州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管理局为临时机构,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成立,至德宏州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实施结束撤销。

(二)州项目管理局办公地点设在州人民政府北四楼三楼(原州计生委办公楼)。

(三)请州直各被抽调人员单位,从大局出发,全力支持被抽调人员全程参与到帮扶项目各项工作中。工作人员抽调时间为3年,抽调期间,被抽调人员工作原则上与原单位脱钩,人事组织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保留在原单位不变。

(四)州项目管理局成立后,要按照“定人、定岗、定责”的要求,及时将被抽调人员合理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并明确好工作职责。同时,要尽快建立州项目管理局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州项目管理局的职能职责充分发挥。

(五)请梁河、陇川县人民政府尽快组建成立县项目管理局,并落实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地点及办公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迅速落实到位。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7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德宏州 发布人: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