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部署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本报讯(记者 勾六零) 4月21日,我州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州委副书记、州长、州编委主任杨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她指出,深入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领会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完成好这次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杨宁强调,此次州政府机构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是“一减三改一加强”。一减:即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细化落实省政府相关要求;三改: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工商注册制度改革、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一加强:即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在具体工作中要按照“接、放、管”要求,做好省上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做到无缝衔接;大力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本级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对部门职能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3至5年内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安排、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
杨宁指出,政府机构改革历来是改革中的“硬骨头”。机构撤并,无疑会减少领导职数;职能减少,意味着部门权力的弱化。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将会面临较大阻力和压力,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州、县市两级政府都存在原来设立的部门较多,而这次改革的要求又比较严格,因此我们要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把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要严格执行机构限额规定,此次改革州政府工作部门机构限额只有32个,需撤并12个机构。改革后州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2个,部门加挂牌子15块,符合中央和省关于改革的机构限额规定。县市也要严格设置政府工作部门,不得突破机构限额和加挂牌子数量。要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建立健全州政府部门间职责分工协调机制,对部门职责交叉分散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最大限度整合分散在州政府不同部门间相同或相似的职责。要强化市场监管职责,针对基层执法力量分散的实际,建立统一的大市场监管机构,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要规范各类特殊形式机构设置,通过撤销或归并整合等方式,逐步规范特殊形式机构设置。要统筹推进相关改革,统筹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衔接,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整合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机构。
杨宁要求,在改革中要坚决落实好中央“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刚性要求,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规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更多财力用于改善民生。加快职能转变、实施机构改革,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工作难度大,社会广泛关注,是对我们的政治考验。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统筹兼顾、协同推进,严肃纪律、认真督查,确保积极稳妥推进,务必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州委副书记、州编委副主任李雄宣布大理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罗进忠主持会议。州政府秘书长马忠华,州委各部委、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和州法院、州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负责人,州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中央和省属驻大理有关单位负责人在龙山国际会议中心主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