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财政下达就业专项资金3800万元

27.05.2016  11:22

本报讯(通讯员 何洛)我州财政部门坚持把促进就业再就业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扶持政策,优化就业环境,加强服务引导,有效促进了城乡居民就业和再就业。

近日,州财政局及时下达了2016年中央就业专项补助资金3800万元。该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实施政府各项就业政策,特别是促进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政策,加强职业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合理安排公益性岗位支出,用于各地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扶持公共就业服务、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就业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等。

为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我州明确各县市要按规定审核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虚列支出,不得扩大支出范围,确保资金切实用于推动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