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红河州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0号提案(重点提案)面商和政治协商会议在蒙自召开
2015年9月28日,由州政府办公室主持在蒙自召开了政协红河州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0号提案(重点提案)面商和政治协商会议。政协红河州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0号提案《关于开展扬尘的无组织排放和运输二次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建议》是围绕我州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代加快,各大气排污企业无组织排放、建筑工场地扬尘无组织排放、运输过程产生二次扬尘污染持续增加,导致我州大气不同程度受污染而提出的,并列为了红河州2015年政治协商议题之政协十大重点提案,交由州环保局牵头主办,州住建局、州交通局、州公安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等部门共同办理。提案提出,要超前谋划,合理布局环境功能区规划;抓实源头把关,严格环保准入;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以及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力四条建议。
按照建议,州政府各办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决定》(红发[2015]3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超前谋划、合理布局、源头把关,严格环保准入。严格落实已经颁布实施的《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红河州实施细则》,州政府与13县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
治目标责书》。环保部门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力度,对水泥、钢铁、冶炼等工业污染源实施限期治理,开展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从源头上消减了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信部门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2007年—2014年期间共淘汰落后产能电力70.7万千瓦、水泥234万吨、钢铁7万吨、黄磷1.45万吨、焦炭65万吨、铁合金12.06万吨、电解锰3500吨、硫酸4万吨、粗铜4.78万吨、铅冶炼1.5万吨。住建部门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规范建筑施工行为;公安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货车“遗洒飘散”现象呈下降趋势。今年上半年,我州蒙自环境空气质量基本符合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上半年未出现重污染天气;个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与2014年度同期相比有较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级标准,保持优良,全年未出现重污染天气;开远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与2014年度相比持平,达到三级标准。
通过面商和协商,州政协委员及各专委会对提案办理情况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