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多措并举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
红河州财政局按照“摸清底数、消化存量、健全机制、控制增量”的原则,于今年1月份起采取多种措施在州级各预算单位开展了结余结转资金的全面清理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管理规定。州委、州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级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工作的通知》,州财政局和州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申报2014年州级部门预算结余资金工作的通知》,规定了结余结转资金清理范围和重点,并明确规定上级转移支付安排、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一律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
二是成立清理资金专项小组,积极开展清理工作。为摸清家底,理清盘子,红河州财政局积极组织开展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检查工作,出台了《关于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红河州财政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收回部分结余结转资金。按照文件规定,对清理出的结余资金如果属于上年在建工程或项目尚未完工结算资金,或者上级专款下达较晚形成的结余资金,批准下年继续使用,但对连续结转超过两年以上的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并结合州委、州政府2015年工作重点,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将重点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美丽家园建设等领域。
四是统筹安排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为进一步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对本次清理出的累积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时首先考虑用本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安排,不足部分再由财政预算安排,逐步压缩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规模。
五是建立完善结余和结转资金清理的长效机制。为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减少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将深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慢的部门,将相应核减其下年支出预算;对于安排的专项支出预算年度执行有结余的,原则上减少该专项支出下年度的预算安排数;对于安排的专项资金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原则上下一年度预算不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