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考核集体诫勉谈话会议
本报讯(记者 陈耀) 4月2日下午,我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考核集体诫勉谈话会议,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州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县纪委、组织部和驻州级部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进行诫勉。
州委书记陈坚出席会议并进行诫勉谈话,他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加快大理各项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中不断开辟新境界、创造新业绩。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全面加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在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治理、绿色发展、经济工作一线培养锻炼干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努力建设一支推动大理跨越发展的干部铁军。
陈坚强调,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路子,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抓住“关键少数”,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担当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要依靠制度管党治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形成惩治腐败的强大威慑力。要健全完善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各级领导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陈坚要求,受到诫勉的单位和同志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反思、立行立改,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整改落实,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向州委交出合格答卷。
州委副书记、州委组织部部长袁丽娟主持会议,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州监察委员会主任唐定文,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靳汝柏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