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16年省属公益类院所仪器设备购置及修缮经费申报的通知
有关省属公益类院所:
为加强省属公益类院所科研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提升科研能力,改善科研办公条件,加快科研院所发展,支持省属公益类院所购置国产或进口科学仪器设备以及开展科研用房修缮工作,按照做好2016年预算工作的有关要求,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现将2016年省属公益类院所仪器设备购置及修缮经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支持重点:支持院所改革发展短缺、急需、先进、适用的国产或进口科学仪器设备或与科研工作密切相关的科研用房修缮。对院所设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急需的设备和修缮以及购置可满足需要的国产科学仪器设备优先支持。
支持对象:13家省属公益类院所。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对2016年省属13家公益类院所拟购买国产或进口科学仪器设备以及科研用房修缮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三、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一)到期的年度任务仪器设备购置到位,修缮任务完成;
(二)购置的仪器设备属短缺、急需且不得重复,修缮应与科研设施密切相关;
(三)制定了科学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仪器设备原值在20万元人民币(或3万美元)以上,应加入云南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
(四)年度计划购置的仪器设备和修缮工作已纳入单位五年规划;
(五)通过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不能满足需求。
四、专项资金申报要求
——实行网络与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常年受理,分批组织评审。本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
——申报材料要求。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格式请从省科技厅政务网 www.ynstc.gov.cn 下载。
——网络申报请登录云南省科技厅政务网 www.ynstc.gov.cn 申报,同时将附件材料扫描上传。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省科技厅政务大厅服务窗口。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7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晓樱,63133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