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恒: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引领法治云南建设新实践
昨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2014年第三次学习。省委书记李纪恒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省上下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有云南特色的依法治省之路,把法治云南建设不断推向新水平。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汪永清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题进行讲解。他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4个方面,深入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纲领性文件。他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要加强宪法实施、提高立法质量、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
陈豪、仇和、孟苏铁、辛维光、杨应楠等同志就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公正司法、加强地方立法等方面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大家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总结历史经验,集中全党智慧,顺应人民意愿,在新的起点上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战略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也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云南指明了方向。汪永清同志的讲解,脉络清晰、分析透彻、生动精彩,是一次很好的辅导和解读,有助于大家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和推动法治云南建设实践。
李纪恒在主持学习时作了讲话。他指出,在云南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具体实践,必须在中央的顶层设计和制度框架内,从云南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法治创造精神,在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性和中央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在云南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前提下,形成具有云南特点的法治体系和法治运行机制,把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纳入法治轨道,为实现富民兴滇、全面小康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建设具有云南特点的法治体系,建设法治云南;必须坚持依法治省的正确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前进;必须明确依法治省的总体布局,坚持依法治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云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必须坚持与全面深化改革协同驱动,为实现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制度动力和保障。
李纪恒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云南的根本保证。要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从制度上、程序上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切实统筹依法治省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省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云南,是涵盖多个领域、牵涉多个环节的系统工程。切实推进这一工作,既要兼顾全盘,又要突出重点,在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地方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设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领域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用力使劲。
李纪恒强调,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影响法治云南建设进程。我们必须从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高度出发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夯实依法治省的基层基础。要大力推进全民守法,抓实普法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精神血脉和具体实践之中,使遵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要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各民族思想道德水平,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当前,要抓好统筹兼顾,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作风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完成好今年目标任务,谋划好明年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中心组成员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