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环保局认真做好工业企业关停搬迁环境监管工作

16.03.2015  00:57

 

为严格防范工业企业关停搬迁过程中的偷排、偷倒、不规范拆迁等行为,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南华县环保局成立了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做好公司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抽调股室相关人员,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0人次,认真对涉及的两家关停搬迁企业做好环境监管工作。

一是督促企业编制应急预案。要求企业关停搬迁前认真排查搬迁过程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源和风险因素,根据各种情形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加强搬迁、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同时,提供生产期内厂区总平面布置图、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工艺设备、主要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信息资料。搬迁过程中如遇到紧急或不明情况,及时应对处置并向县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

二是规范拆除各类生产及辅助设施。要求企业在关停搬迁过程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或使用,妥善处理遗留或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待生产设备拆除完毕且相关污染物处理处置结束后方可拆除污染治理设施。如果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使用,要求企业在关停搬迁过程中制定并实施各类污染物临时处理处置方案。对地上及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管线、污染治理设施、有毒有害化学品及石油产品储存设施等予以规范清理和拆除。

三是安全处置企业遗留固体废物。要求企业对原有场地残留和关停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进行处理处置。属危险废物的,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制定处置方案;对不能直接判定其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鉴别。同时要求搬迁企业将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等所需费用列入搬迁成本,下一步尽快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编制出治理修复方案并做好修复工作。 (鲁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