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林业局开展打击非法破坏林地专项行动

08.07.2016  20:31

玉溪市结束了为期三个月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此行动于3月2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截至6月底,全市共出动人员880人次,车辆332台次,共查处林地案件214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198起,刑事案件16起;查处涉案人员208人,单位4个,采取强制措施10人;查处林地面积600余亩,罚款121.884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为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玉溪市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森林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局属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县区林业局长为成员的玉溪市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森林公安局,由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3月4日召开全市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了玉溪市打击非法破坏林地专项行动后,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也成立了打击非法破坏林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工作上下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

本次专项行动按照依法依规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和"三不放过"原则,确定专项行动重点是清理排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旅游景(点)区;易地扶贫搬迁、新能源、矿山、交通、城镇上山、土地整理、削山造城、开发区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采石采矿、毁林开垦;临时占用林地及到期植被恢复情况。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为充分调动各县区严厉打击非法破坏林地行为的积极性,玉溪市林业局抽调市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林政科、市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等同志组成督促检查组,对全市七县两区开展打击非法破坏林地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依法整治了玉溪市非法占用林地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林地管理秩序,增强了全社会保护林地的意识,有力地推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玉溪市林业局 | 作者:玉溪市林业局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