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民政局制定应对重特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工作规程

27.11.2015  19:03

  为了提高和增强对重特大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做到有备无患,迅速、有序、准确、及时地完成抗灾救灾任务,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镇沅县民政局根据《民政部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工作规程》和《镇沅县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地震、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预案,结合镇沅县救灾工作实际,制定了应对重特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工作规程,该工作规程自2015年4月27日印发起执行。

  

   (镇沅县民政局 王耀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