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8种行为 昆明专项整治“小金库”

05.04.2017  09:40

        近日,昆明市下发《昆明市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市属国有企事业、大专院校及其所属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

        大节不可失,小节不可纵。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奖金、公款送礼、打白条报账等,数额虽然不算大,看似只属于违规使用资金的“小问题”,但任由其发展下去,“小问题”就会演变成大问题。

        此次专项治理的内容主要是8种行为,具体为:以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获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行为;以会议费、印刷费、劳务费、培训费、评审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行为;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上下级单位之间或关联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其他违法违规违纪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等8种类型。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组织、财政、民政、人社、农业、审计、国资、扶贫、税务等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小金库”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由职能部门依法做出处理处罚决定;对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责成限时整改落实。

        对存在“小金库”问题,不如实报告并整改落实的,查实后严肃处理。对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律按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对查实设立“小金库”问题,相关问题资金一律予以收缴,发放给个人的一律予以追回。对查实有“小金库”问题且拒不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结果实名公开曝光,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运用,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典型案例

        截留经费当福利 被党内警告处分

        “虽然表面上关心自己的下属、实际上是我自己的私心作怪,我想通过给下属发福利这样一种形式来笼络人心……”在五华区农林局召开的干部职工大会上,农业科副科长李登林作出深刻检查。

        李登林是该区原西翥生态旅游实验区管委会农林局农业科的副科长,负责管委会的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工作。2012年11月,李登林从管委会财政局领取中央补助五华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3.33万元后,未按规定足额发放给各村动物防疫员,而是采取先签字后补金额的方式,截留资金1.97万元。

        在该年底干部考核时,为获得农业科干部及下属社区相关负责人的“力挺”,树立“好领导”形象,同时能够在年终考核中为自己“加分”,李登林将截留的1.97万元经费,当做福利,发放给了农业科包括自己在内的3人,以及11个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人均1400余元。

        事实查清后,五华区纪委给予李登林党内警告处分,截留款项全部收缴。

        “李登林虽然打擦边球、钻空子,千方百计、变着花样在上面做文章,但其行为还是逃不掉违规截留私设‘小金库’发放补贴的本质。”市纪委负责人表示,违规私设“小金库”危害大、影响恶劣。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李思娴 通讯员五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