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富宁地税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落地一周年成效明显

23.12.2015  10:59
      201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至今政策落地已有一周年,特别是今年以来,富宁地税以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资源税税源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行业质效,目前改革措施运行平稳、成效初显。2015年1-12月,共组织入库煤炭资源税1081万元,同比增收47万元,占全县入库资源税总额的84%。
      一是开展税法到户,政策宣传到位。坚持把政策宣传作为政策执行的先导,充分利用日常征管、税政调研、业务培训等时机,大力宣传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政策,努力让政策精神深入人心,赢得社会各界的认知和认同。并结合我县煤炭资源税纳税人较为单一,集中分布的特点,由政策法规、税收管理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上门宣传相关政策,并根据纳税人需求,对政策执行中存在难点和疑点进行专门辅导。
      二是主动积极作为,组织协调到位。煤炭企业是本县的支柱产业,富宁地税自觉站在落实税制改革新政的高度,主动协调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在妥善解决地方规费清理、税费征收机制调整等配套政策的确定诸多重要问题上得到了大力支持。地方政府对此非常重视,表示积极配合煤炭资源税改革,正税清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我县的煤炭产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三是确保改革实效,跟踪反馈到位。对于纳税人,注重与国税等进行数据信息共享比对,跟踪督促纳税人按照新的政策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同时要求管理人员按月、按季填制《煤炭资源税征收台帐》及《煤炭资源税费改革企业负担变化情况统计表》,进行政策效应分析,及时反映政策执行和税负变化等工作动态,确保政策精神落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