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永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环境行政处罚公示

05.01.2015  11:39

 

被处罚者名称

富宁县永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并处罚款。

执行情况

已缴纳罚款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