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22.12.2015  17:25

为维护生态平衡,确保全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稳步推进,2011年以来,富宁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民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出动车辆51次,发放宣传材料23500余份,签订《爱鸟、护鸟责任状》11份。二是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调查肇事事件1369起,受损农作物面积3473亩,产量54.74万公斤,经济损失135.4万元,争取国家政策兑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金70万元。三是做好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建立了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1 个,疫源疫病监测点4个,定期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监测。四是抓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审批工作,经认真审核、多次现场查验,全县已审批豚鼠、野猪、野鸡、蛇等野生动物养殖户7户, 正在办理4户。五是是加强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和鸟类的违法行为。共收缴蛇3500余条,水龟19只,猫头鹰15只,鸟类2500余只,猎枪18支,刀具15把,灯具12个,鸟网7床。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富宁县林业局 | 作者:陆玉洪 潘代红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