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强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28.09.2015  10:25

  本报讯 今年以来,宣威市以农村信用社为活动主体,积极开展信用创建活动,通过建立机制、规范操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强化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该市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宣威市信用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人行宣威市支行,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抽调专人具体实施,同时将承担的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构建“乡、村 、信用社、农户”四位一体的农村信用服务体系。

  该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会议、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加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信用村镇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申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程序和方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优惠政策和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创评条件和标准等,引导广大农民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理念,积极营造“争当信用户、争创信用村镇”的良好氛围,注重把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结合起来,使信用观念、信用意识、信用道德日益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快小额信用贷款和信用村镇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该市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联系机制,加快信用村镇建设工作,完善“三位一体”的信用体系,加快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和信用村、信用乡(镇、街道)建设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与基层农村信用社等组成调查组,进村入户,查缺补漏,对没有建立农户经济档案的补充建立,建立健全“一户一卡”、“一村一册”的农户经济档案。及时组成信用等级评定小组,按相关标准和程序评定信用村、信用乡镇,切实提高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创建面。

  该市明确农村信用社在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加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加大对“三农”贷款支持力度。对信用村、信用乡镇符合条件的农户,按“贷款优先、手续简便、利率优惠、服务优先”的原则积极放贷,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信用档案,严格制定评估标准和明确评估责任,按先农户、后村镇的程序开展信用村镇评定工作。坚持按农户意愿安排贷款,由农村信用社自主审查批准,自主决定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对评定信用等级的农户每3年审查一次。对已达不到信用乡镇、信用村相关标准和条件的,及时按程序予以摘牌。

  该市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壮大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实力。积极支持、配合农村信用社收回到期、逾期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本息及其他旧贷。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增强资金实力,提高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资金供给能力。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信用村镇建设工作的目标考核机制,每年年初由市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市农村信用联社对下级农村信用社上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把信用乡镇创建面、信用村创建面、农户经济档案调查建档面、评定信用农户数占建立档案农户数比例、信用农户发证数占信用农户数比例、农户贷款面、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