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15.01.2016  13:04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015年12月23日印发执行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  ,是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奋斗目标的重大举措。为在全厅系统迅速掀起学习《纲要》的热潮,扎实、深入开展宣传、贯彻《纲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云府法明电〔2016〕1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掌握纲要内容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纲要》内容,深入领会《纲要》精神,有条件的单位要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按照《纲要》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梳理工作思路。

二、及时宣传,普及纲要精神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采取不同形式开展《纲要》的宣传工作。要采取向上汇报、向下部署、向社会服务群体报道等形式开展《纲要》宣传,力求《纲要》在本单位广泛知晓。

三、落实贯彻,制定方案措施

我厅将集中力量,着手研究符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实施方案或者规划措施。一是由厅政策法规处组织抽调各单位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或者工作计划,就我厅《纲要》实施方案或者规划措施的编制,对组织领导、编制依据、编制思路、方案步骤等要求进行部署。二是要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寻找最适宜我厅实际的方式和措施,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三是在年底前形成我厅的《纲要》实施方案或者规划措施。

四、适时反馈,报送宣贯情况

各单位请于1月20日前,将《纲要》学习、宣传、结合工作职能的理解与思考、贯彻思路等情况,报送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联系人:付立坤  联系电话:0871-657495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通知.pdf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