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推动我省出台多项扶贫工作管理制度
去年,审计厅统一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2011年至2013年6月底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通过反映总体、揭示问题、提出建议,审计推动省政府出台了12项扶贫工作管理制度,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凸显。
审计厅针对扶贫整乡推进试点、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信贷、革命老区、安居工程、互助资金等方面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缺陷和薄弱环节,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扶贫工作制度等建议。审计结果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18号),要求各地及相关部门“扎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提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水平、大力营造廉洁扶贫的良好环境”。
今年,省级层面又相继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扶贫开发整乡推进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4〕4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108号)、《云南省扶贫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云贫开发办〔2014〕177号)。近期,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等部门也将出台《云南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云南省扶贫安居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云南省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革命老区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等9项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必将推动我省扶贫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特别是云政办发〔2014〕42号文和云政办函〔2014〕108号文的出台,使我省的“整乡推进”和“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将有效促进全省扶贫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切实提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水平。(农业处)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人:5300000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