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审计厅2014年审计工作情况
云南省审计厅2014年审计工作情况
(截至11月份)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效能,打造审计铁军,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坚持“七个围绕”,服务云南改革发展大局
截至2014年11月,全省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8960个,促进增收节支49.31亿元,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4041篇,提出审计建议20166条,发布审计公告2661篇,在推进完善国家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围绕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开展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参加了审计署组织开展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揭示了我省在建设项目、简政放权、资金保障、税收优惠等五大类13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6条审计建议。各地各部门单位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和纠正,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
(二)围绕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开展财政审计,推动俭朴政府建设。省审计厅共对21个省级部门及其115个下属单位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并首次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审计范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作出加强整改的重要批示11次。省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对涉及问题认真梳理、列出清单,逐个“对账销号”,不折不扣、坚决严肃全面整改到位。各部门把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作为检验整治“四风”成效的一个重要内容,“一把手”亲自抓整改,采纳审计建议65条,出台或修订制度73项。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工作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审计工作一年比一年深入,揭示的问题一年比一年深刻,整改工作一年比一年到位。
(三)围绕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专项审计,推动惠民和资源环保政策落实到位。共对住房、社保、教育、卫生、环保、救灾等1205个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开展了审计,揭示了一批侵占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问题和体制机制制度设计的缺陷问题。针对全省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5个通知;针对10个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补助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规范了药品采购程序,建立了市场清退机制。同时,开展了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昆明地区2013年大气污染减排情况等生态文明建设资金审计,及时跟进部署鲁甸“8.03”地震、景谷“10.07”地震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工作,向社会公告了审计结果。
(四)围绕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审计监督重点,运用经济责任审计6个评价办法,共对全省773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省管领导干部13名。按照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省审计厅牵头承担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研究课题,并在对楚雄州、丽江市、保山市等政府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中,探索研究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内容、方式、评价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围绕可持续发展开展金融、企业审计,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提高效益和防范风险。共对42家国有企业开展了审计,把审计监督重点放在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上,着重揭示体制机制性障碍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省审计厅对11家省属投资公司开展了审计调查,发现存在产业结构调整慢、融资结构失衡、缺乏核心竞争力、创新能力缺失等问题,提出了建立适合于投资类企业的运营管理和发展机制等建议,有力地促进了省属投资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六)围绕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查深查透查实,促进廉洁政府建设。把查处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积极参与和协助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查处了一批重特大腐败案件,为揪出“蛀虫”和“硕鼠”提供了有力证据。共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和处理事项256件,涉及185人。
此外,围绕桥头堡建设有序推进,组织对5919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审计,服务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审计事业发展基础
全省审计机关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领,以作风建设为基础,以审计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了审计机关党的建设、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努力打造一支让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审计铁军。
(一)坚持党要管党,推动党的建设上台阶。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创新党建形式,丰富党建内容,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厅党组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信念开展了一系列理想信念教育,开办了道德讲堂、开展了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审计干部理想信念。二是严格党内制度,落实党建责任。围绕审计重点工作,把“党支部建在网络上、党小组建在项目上”,狠抓党建工作目标和责任落实,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和党支部责任目标,扎实开展了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全年共为挂钩联系点协调项目16个、解决群众诉求12件,落实项目资金1200多万元。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审计“八不准”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到行动上,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成为推动审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制定完善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等16项相关制度办法,开展了机关作风评议活动和内部审计,厅机关“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4%。
(二)坚持党管干部,推动队伍建设强素质。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打基础的整体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班子的领导核心、指挥中心和统揽全局的重要作用。一是努力打造团结干事、廉洁自律的领导班子。坚持党组领导、行政负责、民主集中、分工协作的原则,制定了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和审计业务会议事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民主协商、科学决策、内网公告,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公信力。二是努力建设具有战略思维、创新发展、现代审计、审计文化建设能力的审计队伍。把能力素质作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严格落实云南审计发展工程2013至2017年建设规划,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厅校合作等方式,开展各类培训12期,培训人数2000多人次,全省有 46人取得了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审计队伍素质明显提升。三是努力营造审计人才茁壮成长、脱颖而出、担当重任的工作氛围。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了干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5项制度,厅机关择优选拔了13名处级干部,选派了11名审计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走活了干部队伍建设这盘棋。
(三)坚持从严治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上水平。把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加强防控、堵塞漏洞、公开透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思路,确保权力阳光运行,审计队伍廉洁自律。一是加强廉政教育,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实行廉政承诺制度。厅班子成员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干部到善洲林场见学、到省五华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厅长刘明还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走进了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金色热线”直播栏目,接受社会垂询和监督。二是健全廉政制度,量化风险防控。印发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提出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八项具体措施;制定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暨检查考核标准,从14个方面完善了监督考核内容与指标;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从15个方面规定了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审批控制以及结算程序。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风险可控。厅党组每年制定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建立健全了行政行为监督登记档案和审计项目廉政档案,采取与审计组签订审计廉政责任书、在被审单位公示廉政纪律、落实审计组临时党小组制度和审计廉政回访制度等措施,有效控制了现场审计的廉政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任务
2015年,全省审计机关将在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把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和国务院意见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领会,进一步认清审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审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豪感,以自身法治建设和职能履行积极推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方略实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信心,按照审计署的部署,全面加强审计机关建设,特别是认真做好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工作,科学配置审计资源,调整充实审计力量,创新审计组织方式,推进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审计监督能力,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
(二)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2015年,要注重加强六个方面的审计监督:一是强化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拟对23个省级部门和单位开展审计,持续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加大“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的审计力度,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继续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二是高度关注桥头堡政策措施落实,对32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提高政府投资绩效。三是按照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拟对20名省管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四是加强省属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拟对2个省管国有控股企业开展审计,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五是扎实做好惠民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继续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关注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情况,加大彝良、鲁甸、景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六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审计监督,实施好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跟踪审计调查和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促进资源环保政策法规的落实。此外,根据审计署授权,做好9个国外贷援款,以及我省外资利用和对外投资总体情况等涉外审计项目,积极服务云南“走出去”战略实施。
(三)加强自身建设,打牢审计事业发展基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着重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依托厅校合作平台,大力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强力推动学历、职称教育,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二是紧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制订计划,实行审计全过程控制,加大审计分析力度,不断提高审计成果开发利用水平。三是继续推进“云审工程”二期建设,做好“金审工程”三期建设规划,努力构建“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精确定位、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新方式。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工作协作、整改检查跟踪等机制,努力推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行政问责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范围。五是坚持依法审计、阳光审计、廉洁审计和文明审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审计“八不准”纪律,进一步完善审计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着力打造一支让党委政府放心和人民满意的审计铁军。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审计厅 发布人:5300000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