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妥善安排确保灾区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昭通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鲁甸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各项部署要求,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摆在重要位置,以受灾群众中的特殊困难群众为重点,结合灾区地理气候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妥善安排、扎实做好灾区特殊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
为全力做好灾区特殊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昭通市下发了相关的救助方案。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救,属地管理、就地就近,精准救助、方便群众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救助对象为鲁甸6.5级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对象中的五保户、孤儿、主要劳动力残疾家庭、因灾遇难人员家庭以及高寒、冷凉山区受灾群众。按照“2212”救助措施进行救助,即:每户发放2袋米共50千克、2桶油共10升、1床毛毯、2件棉衣。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受灾群众受冻挨饿,不让任何一户受灾群众寒冬腊月还住在帐篷里。
昭通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摸清底数,严格加强监督管理。受灾各县区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开展摸排工作,逐一建立信息档案、逐一明确具体帮扶责任人,目前已全面建立了灾区特殊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救助人员台账。对温暖过冬救助台账,市级掌握到乡,县级掌握到村,乡级掌握到户。受灾各县区对救助物资进行科学测算,及时筹措大米、油、毛毯、棉衣等温暖过冬物资,做到品种齐全、数量充足。结合实际,认真细化救助办法,严格落实各项救助措施,确保救助物资按时、足额发放,精准到户到人。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教育引导受灾群众树牢“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共渡难关”的主人翁意识,形成安全温暖过冬“政府帮扶、群众自救”的强大合力。
加强对温暖过冬救助物资的发放管理,规范物资发放程序,严格做到“专物专用”,确保物资规范发放、公平发放。完善救助物资发放台账,确保温暖过冬救助工作规范、透明。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严禁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严禁虚报发放、冒领过冬款物。市纪委派驻现场的工作组、指挥部监督组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过冬物资全部及时发放到特殊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