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思想自觉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升新时代水利安全监管水平

28.06.2018  16:18

提高思想自觉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不断提升新时代水利安全监管水平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刘刚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云南水利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准确领会把握水利安全生产新要求 

安全是人的基本需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的学习,深刻认识到“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指南和理论武装。 

首先,“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是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最核心最根本的利益。其次,“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是建设平安中国的思想引领。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人民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是平安中国最重要的标志,平安中国,安全第一,必须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建设平安中国的首要任务。再次,“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石。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把安全作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提出来,意味着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短板之一。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求,必须树立和落实安全发展理念,不要带血的GDP。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水利部制定的贯彻实施办法,为水利行业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作出了明确要求,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对于推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云南省水利厅深刻认识政策背景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厅党组强化政治站位、把握精神要义,加强学习领会和宣传贯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多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是我厅落实“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具体措施,为推进全省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打牢了基础。我们还采取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培训、研究讨论、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进行系统的学习和深入的思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增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新主意、新办法。 

二、准确把握云南水利安全生产新形势 

近年来,我们通过抓组织领导、抓机构建设、抓责任制落实、抓监督检查、抓考核激励等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连续两年在施工现场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采取各种方式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有力提升了基层水利安全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这些举措,全省各级水利(水务)部门的安全红线意识不断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总的来看,云南水利在经受各种自然灾害严峻考验,承受大规模建设任务,部分水利工程带病运行的情况下,近几年来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了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虽然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省一方面水利建设投资体量大、项目多,2018年要完成水利投资763亿元,在建骨干水源工程330件,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其余小型工程数十万件,建设进度紧、质量要求高的特点将在较长时期延续,安全风险随之增多,隐患排查治理任务艰巨,安全管理难度巨大,加之还有运行水利工程7000多件,这些都给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带来非同一般的压力和挑战。另一方面基层的安全监督基础仍然十分薄弱,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责任体系落实不够,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管理薄弱、制度执行不严格、防护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安全生产压力巨大。 

三、真抓实干,不断提高新时代安全监管水平 

我们将切实加强领导、提高站位、改革创新、协调联动,对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加压推进,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要求不松,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不断提高新时代安全监管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厅和全省水利系统要以“四个意识”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将安全生产作为我厅今年10项重点工作之一,厅领导继续挂钩各州市分片督导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水库安全度汛,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把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经常研究过问,亲历亲为,深入工程现场督导检查,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认真执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制定水利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继续完善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继续强化对业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考核,把“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积极推进水利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四)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极为鲜明的特征。我们一定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正视问题的清醒和解决问题的自觉,对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五)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一是积极推动厅直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二是各州(市)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制度体系。三是大力推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标准化达标建设,没有条件开展标准化建设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对标管理。 

(六)进一步强化考核通报。一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省对州(市)、州(市)对县、县对在建项目和水管单位,层层开展考核,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二是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方式,保持安全生产监督的高压态势。 

(七)进一步夯实能力建设基础。一是督促各地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建设,落实专职人员,专职人员的工作要相对稳定,做到“专职、专心、专业”。二要督促各地落实安全监管经费,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将安全监管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三是督促各地落实教育培训工作,检查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继续教育的主体责任。 

(八)进一步抓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好以隧洞施工安全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二是抓好以水库安全度汛为重点的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三是抓好重大水利工程安全巡查工作。四是抓好每季度对直管和大型在建水利工程的巡查检查。 

(九)进一步抓好事故控制。一是加大对重点工程、重点区域、关键环节、重要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严防事故发生。二是加强事故救援和调查认定工作的协调配合。 

(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全省水利安全监督中不作为、慢作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肃问责;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问责;对行政区域或业务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实施提级调查或挂牌督办。 

水利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全面落实好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为云南水利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