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第一督察组督察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 云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实现“三下降”
12日至14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怀进鹏率队的国务院安委会第一督察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察。12日,督察组首先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察。
副省长董华陪同督察并汇报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情况。
督察组先后对西山区云南西仪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广场、云南三环化工有限公司云南三环中化美盛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察汇报会。今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1-11月全省安全生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三下降”。截至11月30日,全省发生各类伤亡事故4920起、死亡2861人,比去年同期减少366起、96人,分别下降6.9%、3.2%。在省委、省政府联合出台《云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今年又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五级五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区、1391个乡镇、14215个行政村全部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全省377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实现“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和完善。
在加强监管执法和落实执法措施方面,我省不断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59854次,实施行政处罚656次,罚款2748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549个,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209个,并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1+3+5”长效机制。全省共排查239项重大隐患,目前已整改167项,未整改完成的72项重大隐患中,由省政府对其中整改难度较大、整改时间较长的29项实施挂牌督办。
在听取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后,怀进鹏表示,今年我国发生几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在全国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检查及整改成效看取得了较好成效。云南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于重大隐患进行了重点督办。他要求,云南省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高效率、高标准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工作,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要坚定不移地突出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严厉问责;要坚定不移地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加大长效机制的推动落实、见成效;要坚定不移地统筹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完成国务院、安委会安排部署的工作。
副市长阮凤斌陪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