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测站党委开展专题理论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5.09.2016  03:10

9月12日,省监测站党委开展专题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站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支部书记参加专题学习。梁建立书记首先引领大家对习近平总书记 “七一”重要讲话内容进行回顾,重温一个核心词语、三大历史贡献、三大历史启示及八个坚持继续前进等重要内容,再次强调领导干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牢思想之舵,不忘初心,认准前进方向。 

随后,全体人员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梁建立书记从《条例》背景、主要内容及现实意义进行全方位解读,并对《条例》释放的三大信号、六种问责情形、七种问责方式及“终身问责”等内容进行重点解读。学习发言中,大家畅所欲言,一致表示要在贯彻执行《问责条例》中,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并落实在各项工作全过程,要把《条例》作为一把“标尺”、一把“利器”、一面“正气之镜”,严格遵守不越雷池。 

要求站班子成员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站领导要强化理想信念,增强担当意识;二是班子成员要树立责任意识,依法依规办事;三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以上率下,推动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