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颁(换)土地使用证的公告(2014)字第17号

27.11.2014  13:17

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注册登记的

公              告

威国土资籍告字 [ 2014 ]17

     

根据《云南省土地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以下土地使用权利人申请注册登记情况予以公告。

若对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向威信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反映,并提出相应的异议依据,公告期满,对公告内容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准予注册登记。

权利人

土地坐落

土地权属性质

土地用途

面积

(平方米)

备注

威信县农村信用联社长安信用社

威信县长安镇街上

国有

金融保险用地

2212.39

 

威信县农村信用联社双河信用社

威信县双河乡街上

国有

金融保险用地

587.91

 

威信县农村信用联社顺河信用社

威信县罗布镇顺河街上

国有

金融保险用地

95.27

 

威信县农村信用联社麟凤信用社

威信县麟凤镇街上

国有

金融保险用地

599.26

 

威信县农村信用联社麟凤信用社

威信县旧城街上

国有

金融保险用地

268.55

 

威信县农村信用联社罗布信用社

威信县罗布镇街上

国有

金融保险用地

263.02

 

  威信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来源:威信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