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缩短身份证办理周期”便民举措实施半年来 未发生到30天期限而申领人没有拿到身份证情况
记者日前从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制证中心获悉,缩短身份证办理周期政策实施半年来,制证中心较为圆满地完成了省政府向社会承诺的30天领取身份证的制证任务。目前,尚未发生到30天期限而申领人没有拿到身份证的情况。
据了解,缩短身份证办理周期,是2015年年底省政府宣布的2016年重点督查10件惠民实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确保惠民实事落地,在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制证中心的努力下,自今年1月1日起,我省居民身份证办理实现了30天领证,比法律规定的60天期限减少了一半。同时,制证中心还开辟了特殊绿色通道,对特殊人群开通15天完成居民身份证紧急办理的业务。
据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制证中心主任杨郭华介绍,从2005年开始,我国开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5年以后有效期为10年的二代身份证陆续到期,2015年下半年迎来了换证高峰。在这一情况下,身份证办理周期由法定的60天缩短为30天后,制证中心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人手不足的困境。
为确保身份证能按时、按质发放到群众手中,制证中心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更新机器设备、强化人员培训等举措,将制证的每一个流程精确到小时,将各个环节纳入到考核管理中,实现了普通身份证7天完成生产、绿色通道身份证4天内完成生产的目标。如今,制证中心平均每天要制作完成1万份身份证。
与此同时,制证中心积极与邮政部门协商,简化居民身份证寄送业务环节。在身份证制作中心设立邮寄发点,由邮政部门在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开展居民身份证寄送业务,将原来的寄送周期由15天缩短为当天寄送,遇到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天。同时,把原来寄发到全省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的成品身份证改为直接寄送到所属的基层公安派出所。
此外,为了让办证群众及时掌握与证件相关的动态信息,在将制作好的居民身份证邮寄到派出所后,派出所通过系统确认收到当天,省公安厅短信平台就会实时自动发送短信到申办人的手机上,告知领取时间。对于一些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全省各地派出所的社区民警还开展了送证上门服务。
杨郭华表示,下一步,制证中心还将在工作中进一步推进便民服务,如在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开设居民身份证领取窗口,为全省需要在昆明直接领取身份证的群众提供方便。
延伸阅读
我省居民在申请领取、换发、补领身份证时,需做以下准备:
1、申请人需带户口簿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到场,换发、补领的还需带上原来的居民身份证。
2、年满16周岁的申请人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的3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需采集居民指纹信息。
4、领取时需对原登记的指纹信息进行核验。
5、首次申领或换发的交20元证件费,遗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交40元证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