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的《州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大理白族自治州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由州政府法制局组织召开《大理白族自治州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在州发改委三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马新伟 州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段冬梅 州发改委副主任
史 凯 州政府法制局综合科副科长
(三)听证监察人
李 伟 州监察局副局长
李恒宣 州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四)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马建军 州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州人大代表)
李 庆 云南省法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州政协委员)
王海龙 大理学院团委书记、政法学院副教授
陈 明 大理州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副处长
李镜潭 大理州建设局建筑市场处副处长
杨绍华 大理市建设局建管处处长
陈 琳 大理州建设局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张令鹏 大理州雄峰公司招投标管理负责人
杨建松 大理市建一公司招投标管理负责人
李 群 大理市建八公司总经理
杨彩苗 大理康华公司总经理
李田龙 大理市建六公司副总经理
杨映龙 大理市建四公司副总经理
杨嘉宝 云南省安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剑飞 云南省孙剑飞律师事务所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除邀请参会的新闻媒体外,允许其他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