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拟禁止放牧烧烤旅游垂钓

04.01.2015  11:46

  上月30日,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法制局就《大理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组织召开了听证会。

  草案规定,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放牧、烧烤、游泳、旅游、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鼓励投资者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建水工程,实行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明确水费价格管理,规定使用水工程的供水,应缴纳水费。

  21名听证代表参加听证。根据听证意见将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于听证会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听证报告,报经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审核通过,再行颁布实施。

   大理州水资源现存问题

   现状

  ●主要河流属金沙江、澜沧江、怒江、红河(元江)四大水系,有大小河流160多条,呈羽状遍布。

  ●水资源总量为99.12亿立方米,人均拥有2800立方米。

  问题

  ●水资源人均拥有量比全省人均5140立方米少2340立方米,且开发利用率低,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工程性缺水、资源性缺水、水质性缺水、管理性缺水情况越来越突出,干旱的常态化与水资源总量减少态势加剧。

  ●保护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职责不清、多头管水,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滞后、开发利用程度低,供水价格偏低、社会节水意识淡薄、水资源浪费严重,地下水无序开采,管理缺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不高、水政执法机构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怎么保护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禁止设排污口倒垃圾

  核心

  增加水量、提高水质、明确职责

  保护措施

  1 规定州、县市政府划定水源涵养林并纳入生态公益林管护。

  2 对现实反映突出的松脂、松花粉采集作了规范。

  ●在水源涵养林范围内 禁止采集松脂、松花粉。

  ●在水源涵养林范围外 采集松脂、松花粉,应经县市林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按技术规程采集。

  3 进一步明确细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在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划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必要时划定准保护区的基础上,按照层级管理原则,细化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4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围垦造田、排放污染物或者倾倒垃圾、矿渣等废弃物等。

  5 放牧、烧烤、游泳、旅游、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进行;在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