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助力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累计64.8万人次的贫困大学生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19.01.2016  10:27

 

 

为保证我省贫困学子顺利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省财政厅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做好教育助学相关工作,全力保证贫困学子顺利入学。一是年初提前下达助学贷款贴息资金7600万元,年末及时拨付省财政应承担的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二是及时下发支付通知到州(市)、县(市、区)、高校,要求其按照应承担的资金额度,及时足额将款项支付到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三是将州(市)、县(市、区)、高校风险补偿资金偿付时间作为助学贷款奖励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督促资金尽快到位。

通过以上措施,在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从2009年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至今,累计发放贷款38亿元,其中:2015年发放8.84亿元。累计有64.8万人次的贫困大学生获得助学贷款,其中:2015年发放贷款8.84亿元,获得贷款的贫困大学生有13.65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