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多措并举确保县城空气质量
从大姚县2016年全年县城环境空气监测数据来看,大姚县城区可吸入颗粒物(TSP)的浓度范围在124-130μg/m3之间,PM10浓度范围在60-64μg/m3之间,二氧化硫浓度范围在28-47μg/m3之间,氮氧化物范围在20-23μg/m3之间,环境空气质量全年稳定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以上标准,并且持续改善。
近年来, 大姚县在“生态立县”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强环境治理力度,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的扬尘、燃煤、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多措并举确保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一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以生态宜居为原则,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乡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新区设立和布局。优化产业布局,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确定县域内各乡镇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制定全县生产布局调整意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严禁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区建设“两高”项目。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二是严格节能环保准入。提高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准入门槛,进一步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对新增用能项目,实施严格的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主要因素予以审查。三是加大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结合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和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对县域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出动执法车辆30余车次,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对6家砖厂进行整合实施升级改造,关闭了46家沙厂,从源头上控制了大气污染的增长。同时开展15家燃煤锅炉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建立了企业信息档案和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台账,在建成区内不再新、改、扩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四是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和天然气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进一步推进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2016年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92辆,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保持二级标准。五是深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制定并完善工程建设工地扬尘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城镇建成区及周边地区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施工围网、防风抑尘网,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工地进行清洗,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指定路线运输。六是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今年组织实施了大姚县第十二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已通过验收,其余楚雄矿冶有限公司六苴铜矿、大姚六苴电解铜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等3家,目前已完成强审方案的编制工作。(大姚县环保局 曹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