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合一”云南在行动 (转自云南日报)

06.06.2016  19:30




        遗产地“多规合一”特色鲜明



        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



        实事求是破解规划难题(压题图片为刘学摄,其余均为潘奕臻摄)

云南正努力为国家规划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有益经验。

        2015年4月,省政府印发《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全省“多规合一”试点改革。

        “多规合一”是指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的相互融合,实现一个县(市、区)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多规合一”是政府规划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基础,能够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实现城乡空间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

        一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多规合一”试点改革步履铿锵有力,不断取得新突破。

        2016年5月23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多规合一”改革试点推进落实情况汇报,6月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大理市“多规合一”试点成果汇报。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多规合一”试点改革前一阶段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部署下一阶段改革任务和措施,推动我省“多规合一”改革由点到面全方位展开。

        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是各界对规划体制改革的期待。而今,云南正在加快把期待变为现实。

        时不我待抢抓机遇

        由于种种原因,长期以来,云南省和全国其他省份一样,政府各部门规划管理和职权交叉,部门间信息壁垒高筑,造成部门各自为政、规划之间衔接难、规划内容相互冲突矛盾,一些地区“换一届领导,换一张规划”现象多发。不但导致企业投资成本居高不下,而且导致政府类投资同受其累,一些基层政府部门更是无所适从。旧的规划体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日益突出,改革势在必行。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立法工作,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在县域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合一”或“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县域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持之以恒加以落实。

        中央规划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如春风化雨,给云岭大地带来重大机遇。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作出积极响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即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划体制改革重要指示精神,第一时间组织省级专家组,会同省设计院集团研究、启动“多规合一”改革准备工作,并于2013年底指导大理市率先开展“多规合一”试点。

        2014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县域城乡总体规划暨“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同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发出《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县域“多规合一”试点改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已开展工作基础上向国家有关部委上报了大理市“多规合一”国家试点申报材料,并很快得到批准。

        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具体承担了大理市城乡总体规划暨“多规合一”的技术工作,在大理市国家级“多规合一”试点的工作中,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取得喜人成效。一是梳理协调规划矛盾冲突。二是科学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在研究制定大理市城乡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将洱海流域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理单元进行统筹规划,划定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建设用地增长边界、生态保护控制线、产业区块控制线等规划控制线,统筹规划和科学管控全市城乡空间资源,协调布局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打破城乡分割状态,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三是按照“全域覆盖、共建共享”的原则和思路,组织开展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为建立基于统一坐标系统和数据标准的空间信息平台、最终实现全域规划管理“一张图”奠定基础。四是完善全域城乡规划体系。统一规划底图、坐标体系、技术标准。五是按照“一盘棋”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以完善体制机制为核心,以规范审批程序和强化规划管理能力建设为重点,建立行政协调协作机制。六是建立信息管理平台机构。组建大理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和维护规划的成果数据,为各部门空间管制提供统一的管控数据和检测功能。

        大理市“多规合一”国家试点成果多次在全国层面进行经验交流,得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专家的一致认可。在总结、吸收大理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4月,省政府印发《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全省县市“多规合一”试点改革。当年6月,全省“四规合一”试点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工作现场会在大理市召开,大理市“多规合一”试点经验向全省推开。

        科学实施开花结果

        以省政府《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纲,我省建立省级推进“多规合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15家相关省级部门悉数加入联席会议,总体协调推进全省“多规合一”试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勇于担当,埋头苦干,宵衣旰食,统筹协调,以高度的专业精神和敬业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全省试点具体工作。制定了《云南省县(市)域“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技术导则》,从规划编制、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等方面细化实化了改革措施。在继续指导大理市进一步完善“多规合一”成果及推进成果运用、体制机制创新的同时,对全省16个州(市)22个县(市、区)“多规合一”省级试点精心指导。

        新一届云南省设计院集团班子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领导下,高度重视全省“多规合一”的技术保障工作,本着“精心设计、严格管理、满意服务”的原则,组织精兵强将,积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要任务,全程负责了全省“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技术标准的制定,并为多个州市以及参与省级试点的11家省内外规划设计单位提供广泛的技术支撑。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探索,省级试点县(市、区)点上开花、面上结果,成果显著。

        一是建立城乡规划委员会统筹、各职能部门协调、统一平台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和分层实施管理的实施机制,实现各职能部门终端及时汇总情况、统一平台高效、多部门联合(综合)审批。

        二是建立多个规划的协调机制,整合空间规划要求,建立空间管理体系,形成“一张规划图、一套指标体系、一个信息平台、一个协调机制、一个审批流程、一个监督体系、一个反馈机制”的综合保障机制。

        三是县(市、区)政府建立规划行政审批与技术符合性审查的分离机制,提升规划成果的严肃性和可实施性。

        四是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多规合一”)》实施,逐步建立县(市)规划编制管理信息中心,实现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规划实施管理全覆盖,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管体制。

        五是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涉及空间审批的各类行政许可必须以县(市、区)城乡总体规划成果为依据。

 

        六是县(市、区)政府以全域空间管制为核心,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空间,统筹全域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协调产业空间布局,逐步实现“多规”空间管制措施相衔接、空间管理的规划协同;以覆盖全域的数字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县(市、区)政府各部门间的协作,逐步建立管理基础信息共享、部门协作顺畅的全域空间管理机制。

        七是《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多规合一”)》突出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应当落实当地“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以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城乡统筹发展等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建设任务和空间布局。

        八是县(市、区)政府按照《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多规合一”)》,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组织建立地方空间管理信息平台,以信息平台作为《规划》成果实施、各规划空间方案技术符合性审查和空间规划信息数据库更新的基本载体。信息平台依托地理信息技术,最终实现数据管理、查询分析、辅助决策、公众参与四个主要功能。

        九是县(市、区)政府成立规划编制管理信息中心,作为空间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数据管理机构,承担空间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规划信息数据的发布、更新、维护职能。

        我省“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充分体现了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一是形成规划编制“新蓝图”,划定建设用地增长边界、生态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线、产业园区控制线等。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构建新型规划实施保障体制,改变原先各部门规划工作各自为政、缺乏统筹的局面。三是依托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撑,以城乡规划为基础,整合各部门规划目标和措施,整合各规划空间要素,建立空间管理基础信息集中统一的、各职能部门分层管理的规划技术管理平台。四是借助“多规合一”成果,整合审批流程,促进审批流程再造,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形成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效审批流程。试点工作推动传统行政体制深层次变革的效应初步彰显。

        试点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暨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推动、论证审查、监督的作用,对各试点县(市、区)“多规合一”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出现偏差及时导正,进度缓慢及时督促。采取有力组织措施,克服一些试点县(市)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部门壁垒,推动试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我省“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到目前,省政府《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明确规划期限及范围”、“建立规划发展指标体系”、“构建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明确规划空间管制”、“建立统一的规划管理信息平台”、“构建规划管理衔接协调机制”、“分期推进‘四规合一’工作”等7项试点任务得到有力落实,开展一批试点、完善一套体系、形成一张蓝图、建立一个平台、健全一项制度“五个一”试点工作总体目标正全面实现。

        省域推进突出特色

        “多规合一”改革将促进我省全面提升规划法治化水平。“多规合一”建立了县(市)域一体的空间管控体系,成果以城乡总体规划的形式实现,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划,依据各自职能和权责,进行规划实施和管理。

        当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暨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努力把试点各项成果总结好、展示好、巩固好、发展好,积极在全省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加大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积极申报省域空间体系规划“多规合一”国家试点。努力推动全省从旧的规划体制向新的“多规合一”规划体制转变,真正发挥规划对新型城镇化的引领作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表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多规合一”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我们将趁势而上,继续攻坚克难。在积极推进省域空间体系规划“多规合一”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用“多规合一”方法来开展滇中城市群规划、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地规划、滇池流域规划、云南重要坝区规划等。通过改革体制、健全机制,形成可复制的经验,积极营造全省全方位用“多规合一”方法开展规划的氛围,形成“多规合一”的“云南特色”。

        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新一届领导班子也深知“多规合一”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信心也有决心,在省域空间体系规划“多规合一”以及全省即将全面开展的“多规合一”工作中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各州市的“多规合一”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正确领导下,为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继续为国家规划体制机制改革提供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