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使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运营情况简报

26.12.2014  15:59

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运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3〕85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使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试点方案文件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3〕1093号)文件精神,我市在2013年使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建设了100个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根据2014年1-11月运行情况来看,平价商店总体运营良好,现将我市平价商店运营情况汇报如下:

一、销售情况

1-11月,全市100家平价商店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共销售省物价局规定的36种平价蔬菜6196余吨,平均售价为4.47元/公斤,比市场平均售价低24.32%。其中,比市场平均价格低30%以上的品种有大白菜、莲花白、芥兰、西芹、黄瓜、南瓜、冬瓜等7个品种。共销售平价大米7512余吨,面条3.2吨。其中,大米平均售价4.86元/公斤,比市场平均售价低22.04%,面条平均售价5.5%元/公斤,比市场平均售价低26.67%。共销售平价食用油1365余吨,平均售价9.83元/公斤,比市场平均售价低9.28%。共销售平价牛肉近29吨,平均售价57.93元/公斤,比市场平均售价低12.33%;共销售平均猪肉近730吨,平均售价22.88元/公斤,比市场平均售价低13.49%;共销售白条鸡近76吨,平均售价20.68元/公斤,比市场平均售价低12.49%。共销售平价鸡蛋2400余吨,平均售价10.71元/公斤,比市场平均售价低12.15%。共销售平价水产110余吨,平均售价17.44元/公斤,比市场平均售价低11.68%。

二、平价商店运营中存在的问题

从1-11月的检查监测情况来看,我市平价商店总体运营正常,各种平价商品销量良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市低收入群体买菜贵、买菜难问题,但是部分平价商店在运营过程当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

一是少部分平价商店由于经营不善,  无以为继,有关门停业的现象。

二是少部分平价商店未严格按照平价商店经营政策要求,部分平价品种并不在省物价局规定平价蔬菜品种目录之内或平价品种不齐全。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上述问题重点检查,充分发挥平价商店惠民便民的积极作用。针对关门停业的平价商店,我们将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函》(云发改办物价〔2014〕653号)文件精神,及时淘汰不合格主体,及时引入新经营主体,确保全市平价商店总量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