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产业新区建设管理局:
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及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组织了多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一些突出的工程质量问题未能得到有效、根本的解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质﹝2014﹞130号)和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云建建﹝2014﹞47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执法监督检查中指出的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在建工程中具有普遍性且长期存在突出问题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检查各州、市和滇中产业新区辖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项目,以保障性安居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项目为检查重点。
(二)在建工程是指建设进度为建筑物地基基础施工之后至主体结构断水封顶之前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建设项目的工程资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进场报验;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
(二)检查建设项目的实体质量,包括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砌筑工程及实体质量抽测。
(三)检查住宅工程排烟气道的产品及安装质量,包括排烟气道(管道节)产品的进场报验、见证抽样检测及施工质量验收。
(四)依照《云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突出问题检查表》(附件1)的检查项目及内容进行对照检查。
三、相关要求
(一)各州、市和滇中产业新区住建部门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组织检查,为期2个月,于2015年9月下旬检查完毕。
(二)检查时按照《云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突出问题及检查标准》(附件2)逐项的进行梳理核实。
(三)检查结束后各州、市和滇中产业新区将《云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汇总表》(附件3)上报到省工程质量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下半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开展对各州、市和滇中产业新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及电话:李泳宏 0871-64320971
附件: 1.云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突出问题检查表.doc
2.云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突出问题及检查标准.doc
3.云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汇总表.doc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14日